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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信息/Journal information
中国法学
中国法学

陈桂明

双月刊

1003-1707

zgfxtg@163.com

010-66127228

100034

北京市西城区兵马司胡同63号

中国法学/Journal China Legal ScienceCSSCICHSSCD北大核心CSTPCD
查看更多>>专业学术性刊物。反映法学基础理论研究成果。
正式出版
收录年代

    地方人大常委会在合宪性审查中的作用及其展开

    温泽彬
    206-225页
    查看更多>>摘要:合宪性审查是宪法赋予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职权,这正是基于全国人大常委会享有宪法解释权,而不具备宪法解释权的地方人大常委会可以在依据不同类型宪法规范开展备案审查时对合宪性审查发挥一定作用.省级人大常委会在根据宪法积极规范实施的备案审查中发挥辅助审查作用,通过考察立法事实来确定被审查规范是否充分执行了宪法意旨,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展合宪性审查提供依据;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在根据宪法消极规范实施的备案审查中发挥初步审查作用,通过考察被审查规范是否抵触宪法的价值判断,初步筛选出合宪性疑虑后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合宪性审查.为了保证地方人大常委会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合宪性审查工作中发挥实效,应当在程序和实质上确立一些审查要件,并为这些审查要件设计配套的审查判断和报告机制.

    合宪性审查字面审查地方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

    论证券监管介入上市公司治理的限度

    吕成龙
    226-244页
    查看更多>>摘要:证监会以行政监管的方式逐渐介入到公司治理之中,形成了目前证券监管主导上市公司治理的格局.这不仅使得证券法与公司法的功能出现重叠,而且在个别规则上产生差异,引致行政监管目标扰动公司法规则、监管资源过度陷入公司事务、影响市场自律管理等内在冲突.信息是证券市场产品质量的核心载体,信息对称标准理应成为判断证券监管介入公司治理限度的核心工具,即除规制证券市场交易秩序外,证券监管应当聚焦于消弭涉及上市公司治理、业务经营与股份变化重要事项的信息不对称程度.只有以此为目标,证券监管才能在特定条件下,以最大克制程度的实体性规则加以介入.在判断是否介入时,需循序考量对象适格性、潜在影响、标准程度和矫正效益四项要件.信息对称标准除理论上有助于界分公司法与证券法的制度功能外,还有助于优化证券法与 公司法之间的动态与 静态联动关系,借助于立法模式转变与 规则制定的全流程审查,最终将为改善现有证券监管介入公司治理模式提供参考.

    证券监管信息对称标准上市公司治理公司法证券法

    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中停止侵害责任适用研究

    胡静
    245-264页
    查看更多>>摘要: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的预防功能通过停止侵害判决实现.停止侵害判决应适用于未来行为.停止侵害责任的构成要件包括行为发生的可能性和行为损害社会公益.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是执行法律义务的公法诉讼,停止侵害判决应以相应的行政法律规范为基础并考虑司法的特点.法院应当同时适当兼顾行政机关的思维,广泛收集与行为和后果有关的信息,使判决不受原告诉讼请求的束缚.对于行为已经实施的情形,法院可以站在行政机关的角度预先拟制一个行政决定,然后再结合司法的特点调适得出判决内容.对于行为尚未实施的情形,当行为已经获得准备阶段的行政许可时,法院应依照行政法律规范对该许可进行审查并作出以未来行动方案为内容的停止侵害判决.

    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停止侵害预防性责任侵权禁令

    国际民事诉讼管辖权的基础构造

    宋晓
    265-285页
    查看更多>>摘要:一般管辖与特别管辖构成国际民事诉讼管辖权的基础构造,其对立结构及其在同一体系中的互动纠葛,是国际民事诉讼管辖权体系建构的关键.尽管历史源流和具体实践仍存在诸多差异,两大法系迄今都发展出一般管辖和特别管辖的基础构造.一般管辖侧重案件当事人和特定地域的普遍联系,各国的一般管辖规则已然趋同.特别管辖则强调事件或行为和特定地域的特别联系,其类型建构因应实践需求,不以体系化为目标.一般管辖和特别管辖在一国法律体系中平行展开,常呈现出此消彼长的互动过程.将一般管辖限制在合理范围内,然后根据实践需要优先发展特别管辖规则,是一国管辖权体系发展的应然之道.国际管辖和国内管辖共享一般管辖和特别管辖的基础构造,因而无需构建独立的国际管辖权体系,但仍需根据国际民事诉讼的特别情势制定相应的例外规则,以不方便法院原则和禁诉令制度作为政策调适工具.

    国际民事诉讼一般管辖特别管辖合理联系

    我国海洋法权的宪法规范构建

    杨华
    286-304页
    查看更多>>摘要:海洋法权涵盖国家海洋主权、海洋防卫权、海洋管理权、海洋资源开发利用权、海洋通道安全利用权等方面的权力(利)和利益.通过对海洋法权属性与宪法规范属性的一致性、宪法的功能及其规范海洋法权的法理逻辑、世界各国海洋法权宪法规范的事实逻辑,以及我国海洋法权宪法规范构建的现实逻辑的分析,可归纳出海洋法权宪法规范的基本逻辑和重点内容.海洋法权宪法规范对实施国家海洋强国战略、维护海洋权益、完善我国海洋法律体系具有重要作用,我国应在《宪法》中确立海洋法权,通过《宪法》序言和具体条款适度建构海洋法权规范,进而为推进国家海洋强国建设提供根本法保障.

    海洋法权宪法规范海洋法治海洋强国战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