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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信息/Journal information
中国法学
中国法学

陈桂明

双月刊

1003-1707

zgfxtg@163.com

010-66127228

100034

北京市西城区兵马司胡同63号

中国法学/Journal China Legal ScienceCSSCICHSSCD北大核心CSTPCD
查看更多>>专业学术性刊物。反映法学基础理论研究成果。
正式出版
收录年代

    "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笔谈

    5页

    健全保证宪法全面实施制度体系

    韩大元
    5-10页

    深入推进依法行政

    马怀德
    11-16页

    健全公正执法司法体制机制

    贺小荣
    17-22页

    完善推进法治社会建设机制

    李林
    22-27页

    加快推进新时代区域法治发展

    公丕祥
    28-33页

    以大协同格局加强涉外法治建设

    郭雳
    33-38页

    "数字枫桥"的法治原理、模式与机制

    杨力
    39-60页
    查看更多>>摘要:数字化拓展了对社会改造的可能性,已对纠纷解决产生深刻影响,其中既有纠纷的数字化治理,也有数字化带来的挑战.作为纠纷解决的新形态,"数字枫桥"聚焦的不是简单发挥数字本身的禀赋,而是把纠纷解决的要素转化进入社会性、法律性的相互关系,是对纠纷解决的拮构、资源和规则的数字化重组,重新界定了"枫桥经验"的法治内涵、定位和功能.在此基础上,引入行为动力理论可以进一步解释"数字枫桥"何以能成为推动纠纷解决范式从"硬性干预"到"柔性干预"转型的动力机制,塑造新型的法治模式."数字枫桥"需要推动法治机制创新,树立多元规则择优的标准,构建嵌入规则的平台体系以及建立稳定预期的信任规则.

    枫桥经验数字枫桥纠纷解决源头治理

    赋能型人工智能治理的理念确立与机制构建

    张吉豫
    61-81页
    查看更多>>摘要:人工智能治理已成为国家和社会治理的前沿问题和重要领域.然而,当前在人工智能科技创新、风险防控、企业自治、政府监管、社会监督、国际协作等方面都亟需加强能力建设,必须把提升人工智能安全可信发展的能力作为人工智能治理的第一要务,构建"赋能型人工智能治理"的理念和机制.以此为目标,应坚持以人为本、发展导向的赋能型人工智能治理核心理念,以及从中发展出的智能向善、包容审慎、敏捷治理、可持续发展等基本理念.应建设以法治为核心的赋能型人工智能治理机制以及法治统领下的各项具体机制,如完善法律治理与技术治理相统合的机制,建立多元主体沟通协作的共治机制,构建与人工智能发展相适配的"避风港"机制,建立敏捷互动、激励向善发展的动态监管机制,建设人工智能安全保险等社会保障机制.

    人工智能赋能型治理法治化以人为本发展导向

    论人工智能立法的基本路径

    林洹民
    82-102页
    查看更多>>摘要:采用何种路径规范人工智能活动,是人工智能立法的核心问题.风险管理进路存在风险评估与分类困难、放任损害发生等问题,并非人工智能立法的当然选择.与以往科技活动不同,人工智能活动既属于专精科技活动,又具有赋能科技活动属性.以人工智能活动为规范对象的人工智能法不应以单一理论为指导,而应遵从科技法与应用法双重定位.科技法定位下的《人工智能法》应尊重科技自主,将科技伦理内化于人工智能研发活动中,同时打破制度壁垒,设计促进型规则,助力人工智能科技的发展.应用法定位下的《人工智能法》则应关注科技赋能场景导致的功能异化现象,一方面借助抽象的权利义务工具,尤其是通过规定新型权利,构建弹性的规范框架,回应不同应用场景中的价值序列差异;另一方面应推行实验主义治理,通过监管沙箱、授权性立法等设计,动态调整监管策略,满足人工智能赋能应用活动的灵活治理需求.

    人工智能立法专精科技赋能科技科技伦理实验主义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