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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信息/Journal information
中国检察官
中国检察官

周洪波

半月刊

1008-6676

zhjcg@vip.163.com

010-67089313

100144

北京市石景山香山南路111号

中国检察官/Journal ZHONGGUO JIANCHAGUANCHSSCD
正式出版
收录年代

    刑事案件审查报告的功能定位与改进完善

    王伟王星云谢伟
    3-6页
    查看更多>>摘要:司法责任制改革后,撰写刑事案件审查报告仍然是检察官司法办案的一项重要工作.应当在准确定位审查报告功能基础上,从规范技术和制度机制两个层面予以改进和完善.在规范技术层面,提高审查报告制作规范化水平,强化证据审查和综合分析,加强对案件定性、量刑等法律适用问题的分析论证,强化对认罪认罚等相关重点工作的阐述和记录.在制度机制方面,建立文书审核制度,完善文书公开,开展文书讲评.

    审查报告案件质量检察管理素质能力

    刑事案件审查报告新思考——“捕诉一体”背景下证据体系模块化之应用

    庄伟
    7-11页
    查看更多>>摘要:随着检察改革的深入推进,刑事案件审查工作面临提升办案效率、提高办案质量和增强检察官主导责任的新挑战.刑事案件审查报告在原有功能定位基础上,应重点着眼于体现检察官办案逻辑、分析思辨和证明过程.证据框架模块化方法旨在以办案逻辑为基础,以构成要件为核心,以证据种类为辅助,以证明体系为目标,进而形成逻辑严密、体系完善、目标明确的证据体系.从而实现从审查逮捕到审查起诉再到出庭支持公诉的有效衔接,减少不必要的案头重复劳动,提高工作质效.

    审查报告证据体系证据模块化

    刑事案件审查报告的可读性问题

    张彦
    12-18页
    查看更多>>摘要:刑事案件审查报告内容复杂、规模大,撰写难度大.如何能够提升报告的可读性对于报告功能的实现至关重要.目前案件审查报告中存在诸多影响可读性的问题,要提升其可读性,需要满足三个层面的要求:基本要求——语言规范、少错漏;高要求——语言明确、表达清楚,让读者能够读懂;更高要求——美观、直观,让读者容易读懂.每个层面的要求都有很多需要注意的常见的具体问题.

    刑事案件审查报告可读性语言问题

    检察官主导作用、主导责壬及第一责任的关系——以提升检察监督质效为视角

    胡立平
    19-22页
    查看更多>>摘要:为全面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检察机关找准职能定位、强化责任担当,先后提出检察官的主导作用、主导责任、第一责任等一系列新理念.发挥这些理念的指导、引领作用,需要检察官正确认识三者间的辩证关系,通过强化审前主导责任的落实、深化捕诉裁量权的运用和提升庭审公诉能力等措施,全面提升检察监督质效.

    主导作用主导责任第一责任认罪认罚从宽

    新时代化解矛盾纠纷促进基层社会治理的检察实践

    宋祥林
    23-26页
    查看更多>>摘要:十九届四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检察机关应以此为契机,主动作为,结合自身职能积极参与社会治理,推进新时代社会矛盾纠纷化解.首先要转变司法理念,摒弃机械办案思维,把“案结事了人和”作为追求目标;其次要整合资源,凝聚工作合力,提升矛盾纠纷化解的内生力量;再次要完善制度机制,筑牢矛盾化解工作根基;最后要创新工作方式,因案施策、因人施策,提升社会治理水平,提升矛盾纠纷化解成效.

    社会治理轻伤害矛盾纠纷化解

    防范化解金融风险 维护区域大局稳定

    李卫国
    27-30页
    查看更多>>摘要:紧紧围绕金融风险高、影响金融安全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从传统刑事办案“出力”向新型检察治理“出智”转变,加大惩治金融犯罪的工作力度.同时立足惩防联动,以人民心为心,在保民生、护民企、强品牌、促稳定上狠下工夫,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司法获得感.

    惩治犯罪护佑经济风险防控检察智慧

    被告人品格证据在我国刑事审判中的运用

    宋洨沙
    31-34页
    查看更多>>摘要:品格证据规则在英美证据法中具有重要地位.虽然我国法律和相关司法解释没有对此作出明确规定,但是在司法实践中,被告人的“一贯表现”“人格”“品德”等方面的情况,同样也是公安司法机关办理案件时考量的因素.品格证据在我国刑事审判中的运用状况可以从法律规定与实际操作两个层面考察,在构建我国刑事诉讼中被告人品格证据运用规则时要考虑定罪和量刑活动的不同特点,不可绝对予以排除,尤其在量刑中可将品格证据分为纯粹的量刑证据与不纯粹的量刑证据区别对待.

    品格证据审判程序量刑酌定情节间接证据

    “醉驾电动自行车”型危险驾驶案件社会治理研究

    常丽于倩莫菲
    35-38页
    查看更多>>摘要:当前,醉酒驾驶型危险驾驶持续推高国内刑事犯罪率,在刑事案件占比中位列第一,其中醉酒驾驶经鉴定为机动车的电动自行车而被判处刑罚的情况也时有发生.行政机关对电动自行车监管缺位问题一直存在,理论界对“醉驾电动自行车”罪与非罪没有定论,实务界对不断涌现的案件机械应对,加之民众对电动自行车的性质缺乏认知,因此如何妥善处理此类案件是摆在检察机关面前的一套完善社会治理体系的综合性试卷.检察机关应通过依法用好不起诉权、打通“两法衔接”壁垒、引入社会公益服务惩戒制度等途径妥善处理案件,使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电动自行车危险驾驶罪社会综合治理

    违法性认识可能性之实务辨析

    杨雪松
    39-42页
    查看更多>>摘要:在我国刑事司法实务中,关于构成犯罪是否需要违法性认识的问题,以往采取的是不要说,也就是知法推定,即行为人实施了符合构成要件的行为,就推定其具有违法性认识.但是,在法律体系越来越复杂、价值取向越来越多元的社会中,知法推定绝对化会走进司法权威主义的误区,不利于司法公信力的树立.因此,需要理清违法性认识在犯罪论中所处的位置,尝试从违法性认识可能性出发,建立起可供操作的判断模式并给予以合理评价,才能满足法律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需求.

    违法性认识可能性责任主义推定规则

    认罪认罚从宽量刑建议运行机制研究

    顾玫帆潘颖桂林
    43-46页
    查看更多>>摘要:认罪认罚从宽量刑建议具有推动认罪认罚、促进量刑公正、化解社会矛盾等制度性功能.审视认罪认罚从宽量刑建议的运行机制发现,其存在制发机制不完善、调整机制不健全、保障机制不配套、监督机制不到位等问题.为最大限度实现量刑建议制度的价值和作用,宜对量刑建议的制发、调整、保障以及控权这四项运行机制予以系统化完善.

    认罪认罚量刑建议量刑激励双重监督量刑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