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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信息/Journal information
中国检察官
中国检察官

周洪波

半月刊

1008-6676

zhjcg@vip.163.com

010-67089313

100144

北京市石景山香山南路111号

中国检察官/Journal ZHONGGUO JIANCHAGUANCHSSCD
正式出版
收录年代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坚定不移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

    徐向春
    3-7页
    查看更多>>摘要:检察机关开展信访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通过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作用,将信访事项纳入法治化轨道解决,确保合法合理诉求依照法律规定和法定程序得到合法合理的解决,引导群众逐步树立依法信访的法治理念.

    枫桥经验信访法治化七个深化矛盾化解

    把握"枫桥经验"历史逻辑以高质效法律监督助力基层社会治理

    闵钐
    8-12页
    查看更多>>摘要:"枫桥经验"集中体现了基层社会治理领域中的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新时代"枫桥经验"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基层社会治理领域的生动实践和理论成果.检察机关贯彻新时代"枫桥经验",要准确把握"枫桥经验"形成发展的历史逻辑,通过系统梳理检察机关参与见证"枫桥经验"的诞生、践行"枫桥经验"的历程,总结并发现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检察方案,即坚持群众路线、注重矛盾化解、做好源头治理、加强基层基础建设,以高质效法律监督助力基层社会治理.

    枫桥经验历史逻辑高质效法律监督基层社会治理

    "枫桥式检察室"与基层预防式法律监督之构建

    余钊飞
    13-17页
    查看更多>>摘要:基层预防式法律监督是推进预防性法律制度实施的重要举措,是检察机关全面贯彻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重要司法实践.新时代"枫桥经验"以"人民至上"为引领,其重视"预警预测预防"的理念对基层预防式法律监督之构建意义重大.基层检察室作为检察机关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重要工作平台,其建立健全对基层治理现代化、基层法治建设意义重大."枫桥式检察室"之创建有助于检察机关全面践行群众路线、有助于丰富基层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有助于完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

    新时代"枫桥经验""枫桥式检察室"预防式法律监督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基层检察实践

    张芸
    18-22页
    查看更多>>摘要:作为"枫桥经验"发源地的检察机关,浙江省诸暨市人民检察院不断汲取新时代"枫桥经验"内涵,在实践中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定扛起矛盾化解的责任担当,突出源头性问题源头解决,以善治回应社会关切.目前实践中还存在检察监督职能精细化程度不够、多元化解和预防体系不健全、协同参与基层治理的方法不够多等问题,检察机关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要根据时代需求、问题难点,加强基层执法司法规范法律监督,织密矛盾纠纷化解法治保障网,扎实推进源头问题协同善治,在服务保障基层治理现代化中贡献更大检察智慧.

    "枫桥经验"基层社会治理检察实践

    流域综合治理下的检察协作研究

    乔长松
    23-27页
    查看更多>>摘要:流域综合治理作为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的基础,是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加强流域综合治理下的检察协作,必须着力应对和解决实践中面临的协作主体不全、协作制度宽泛、协作缺乏监督、协作反馈不够等问题,以健全协作主体,完善协作制度、强化协作监督,注重协作反馈等举措,推动和保障流域综合治理下检察协作工作持续向纵深迈进.

    流域综合治理检察机关检察协作

    基层检察文化品牌建设与完善——以江苏省张家港市人民检察院"合规'企'航"文化品牌建设实践为例

    周晓东
    28-31页
    查看更多>>摘要:文化品牌建设是充分激发基层检察院创造力、凝聚力及影响力的重要抓手.打造具有标识性的基层检察院文化品牌,应把握时代要求、检察特质、地域文化三个维度;从夯实品牌建设基础、完善建设机制、形成宣传声势、形成外部认同等方面着手推进.实践中,基层检察文化品牌建设往往会陷入到缺乏基础支撑、缺乏系统思维、缺乏动力源泉的问题中,需要通过处理好文化品牌建设与检察科学决策、检察工作发展、检察队伍提升三对互动关系予以解决.

    基层检察院检察文化品牌标识性高质量发展

    社区矫正检察监督现代化探索——以山东省平邑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社区矫正官"机制为例

    陈玉伟张宇
    32-35页
    查看更多>>摘要:社区矫正检察监督现代化是检察工作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当前社区矫正检察仍面临监督理念落后、监督内容表面、监督方式缺乏实效等问题.山东省平邑县人民检察院探索实施"检察官+社区矫正官"机制,通过开展主动监督、同步监督、个性化监督、实质监督等方式,把检察监督职责嵌入社区矫正全过程,有利于推进监督理念、监督方式、监督能力、监督机制现代化发展.

    检察工作现代化社区矫正检察官+社区矫正官法律监督

    涉案互联网企业合规有效性监管标准构建探索

    王林娄毅汤纯
    36-39页
    查看更多>>摘要:在互联网领域,由于经营业务的特殊性,涉案企业合规表面整改的问题尤为突出.完善涉案互联网企业合规有效性监管,检察机关应注重确立有效性监管标准.目前,推进互联网企业监管面临技术业务责任争议、合规实体建设不足、缺乏监管成本核算标准以及企业合规启动阶段相对靠后等困境.检察机关应着力建构包含企业技术业务、合规实体建设、监管成本、前置性合规体系建设等内容的有效性监管标准,提升涉案企业合规成效.

    涉案企业合规互联网技术监管困境有效性监管标准

    能动履职视角下民事检察和解制度司法实务研究

    孙祎霖张晨辉
    40-43页
    查看更多>>摘要:最高检提出的做强民事检察、不断强化精准监督的理念要求检察机关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时,不能就案办案、机械办案,而是要更多地承担释法说理、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司法职能.民事检察和解,正是检察机关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以柔性手段努力将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的生动体现.现阶段,民事检察和解制度面临法律规则不完善、效力与救济不足等困境.在明确民事检察和解适用范围、法律效力及具体程序的基础上,持续优化这一制度,确保民事检察和解效果,让人民群众有更多司法获得感.

    能动履职民事检察和解枫桥经验制度构建

    民事检察和解制度理论问题探析

    张艺馨
    44-47页
    查看更多>>摘要:民事检察和解协议具有私法上的契约属性,系当事人依据意思自治原则对生效判决确定的内容进行的变更.检察机关稳步推进民事检察和解工作是履行社会治理职能的内在要求,而不是对法律监督职能的弱化,民事检察和解工作的价值在于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管理和运行秩序,符合社会治理应有之义.适用民事检察和解程序的案件不宜局限生效判决的对与错,宜对案件适用范围作禁止性规定.在现有的法律框架下寻求民事检察和解协议的强制执行力,当事人自行约定程序救济条款是可行的方法和路径.

    检察和解意思自治社会治理适用范围强制执行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