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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信息/Journal information
中国检察官
中国检察官

周洪波

半月刊

1008-6676

zhjcg@vip.163.com

010-67089313

100144

北京市石景山香山南路111号

中国检察官/Journal ZHONGGUO JIANCHAGUANCHSSCD
正式出版
收录年代

    扎实推进"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做实检察为民全过程

    蓝向东
    3-7页
    查看更多>>摘要:检察机关作为党绝对领导下的政治机关、法律监督机关和司法机关,开展一切检察工作必须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践行司法为民宗旨融入检察工作各环节全过程.自最高检部署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以来,各级检察机关重点围绕人民群众关注关切的民生难点堵点问题,始终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基本价值追求,以高质效检察履职办案做实检察为民全过程.

    检护民生检察履职检察为民

    民事支持起诉落实"检护民生"工作路径刍议

    王昱杜林
    8-11页
    查看更多>>摘要:民事支持起诉是检察机关贯彻司法为民理念,支持权益受损的弱势群体提起诉讼的一项检察工作,与"检护民生"专项行动的核心要义高度契合.实践中,民事支持起诉工作仍然存在法律法规规定不完善、群众知晓度不高、支持起诉的群体单一、诉前和解效力不确定等诸多制约检察机关开展民事支持起诉的因素.为持续推进"检护民生"专项行动走深走实,需要进一步完善民事支持起诉制度设计,丰富职能宣传形式,拓展外部协作空间,探索诉前和解效力保障机制.

    检护民生民事支持起诉诉权平衡

    以民事检察高质效办案助推"检护民生"

    单平基
    12-15页
    查看更多>>摘要:民事检察贴近人民群众,直接服务民生,在"检护民生"中具有独特价值.民事检察既蕴含维护民事司法权威,促进民事司法公信公正,推动民事争议实质化解的功能,亦具有把握息诉后端关口,提供稳定民事司法秩序,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的价值.在"检护民生"中,民事检察应在特殊群体的合法权益保障上展现新作为,在重点领域的民事检察监督中交出新答卷,加大民事支持起诉力度,并聚焦新兴热点民生领域开展民事检察监督工作.实现"检护民生"需要进一步提升民事检察办案人员的专业素能,准确认识和把握实质民商事法律关系,善于做到法理情的有机统一,以民事检察高质效办案助推"检护民生".

    民事检察检护民生高质效办案实质化解纠纷

    易发多发轻罪案件行刑反向衔接的实践难点及纾解

    詹文渝
    16-20页
    查看更多>>摘要:从司法实践审视,目前易发多发轻罪案件行刑反向衔接工作存在刑事检察与行政检察部门衔接配合质效有待提升,检察意见可操作性和针对性有待增强、内容有待规范,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的沟通协作有待加强等问题.宜通过强化一体履职、制定区域内易发多发轻罪案件不起诉后检察意见制发工作流程等加强刑事检察与行政检察部门的衔接配合,强化行政检察部门人员素能培养助力提升检察意见的可操作性与针对性,规范检察意见内容要素提升行政机关认可度,加强与行政机关的协作配合等方面进行完善,切实提升行刑反向衔接工作质效.

    易发多发轻罪案件行刑反向衔接检察意见

    人民监督员制度检视与优化探索

    陈建强
    21-24页
    查看更多>>摘要:2019 年以来,人民监督员制度进入创新发展阶段,取得了制度发展日益规范化、监督趋向常态化、工作突出实效化等发展成果,但仍存在法律位阶不高、规范化程度不够,监督方式不均衡、主动监督活力不足,邀请监督效能不高、认识和宣传引领不到位等问题.优化人民监督员制度是一项系统工程,要以"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理念为引领,坚持实质监督,提升参与主体积极性;要进一步完善工作细则和保障性规范,推进人民监督员制度专门立法;要加强常态化沟通协作和信息共享等机制建设,发挥宣传工作价值,积极营造人民监督员制度畅通运行的良好环境.

    人民监督员实质监督高质效

    数字检察战略的实践反思、逻辑基础及实践设计

    武东方赵康博
    25-29页
    查看更多>>摘要:数字检察经历了"电子检务""智慧检务""数字赋能法律监督"的三代更迭,已形成"数字技术+检察工作+社会治理"的数字与检察技术的融合模式.数字检察战略的实施具有逻辑基础与价值取向,但目前实践推进依旧面临建模分工不明确、技术业务相割裂、数据孤岛仍存在、数据安全有隐忧等多重困境.应从一体化履职、技术与应用结合、内外协同共建、数据利用与保护并重等角度破除实践障碍,加强法律监督数字化的环节管理,丰富法律监督数字化的应用场景,从而真正实现"数字赋能法律监督、监督促进社会治理"的战略目标.

    数字检察法律监督检察一体化社会治理数字建模

    社会危险性量化评估应用场景的建构与优化

    王宪峰钟益民黄冬磊张晗...
    30-34页
    查看更多>>摘要:社会危险性量化评估可以通过客观的数据,实现社会危险性审查判断从抽象向具体转变,有利于检察官准确把握逮捕条件,做到该严则严、当宽则宽.嘉兴市检察机关建设的社会危险性量化评估应用场景通过打造量化评估模型、构建动态监督体系、深化检警合作机制,为社会危险性量化评估实践提供了有益经验.但相关实践中仍存在模型科学性不足、证据收集不充分、结果缺乏说理等问题.为完善社会危险性量化评估工作,应当构建更加科学合理的评估模型,重视社会危险性相关证据的收集,强调检察官在评估过程中的主体地位,完善相关配套措施,同时推动评估结果应用场景的拓展与衔接.

    社会危险性量化评估羁押必要性逮捕数字检察

    监察体制改革后职务犯罪案件一般自首的认定标准探析

    王琦顾安逸
    35-38页
    查看更多>>摘要:监察体制改革前,因为职务犯罪"纪检先行"的前置办案程序,"两高"为解决由此引发的职务犯罪案件自首认定率高,缓刑、免予刑事处罚率高的问题,通过司法解释为职务犯罪案件设置了特殊的一般自首认定标准,这一标准在本质上与其他刑事案件自首的标准并无不同.在监察体制改革后,要对上述司法解释进行重新解释、准确适用.监察法规定的"自动投案"与刑法自首制度中的"自动投案"高度相似,但在司法效果、具体内容上仍有差异,不能等同视之.

    监察体制改革职务犯罪一般自首

    行政转刑事案件中自动投案情节之认定

    范志鸿王丽梅王占荣
    39-43页
    查看更多>>摘要:近年来,由于我国轻微犯罪持续上升,犯罪结构变化明显,行政转刑事案件占比较大.实践中,行政转刑事案件"自动投案"认定在事实认定和价值判断上存在诸多争议,这会导致判决行为指引作用难以发挥、法律定性的不平衡以及侦查权力越界侵蚀,同时存在过于苛求一般群众的法律认识之嫌.应当坚持法秩序统一性、罪责刑相适应和诉讼效率等原则,在实体上明确自动投案的价值判断和认定规则,避免以事实认定取代价值判断;在程序上规范权利告知、到案方式、到案经过等,并探索量刑情节的精细化.

    行政转刑事案件自动投案认定规则量刑规范

    涉虚拟货币洗钱犯罪的证明问题

    陈禹橦郭树正贺娇
    44-48页
    查看更多>>摘要:电信网络诈骗、网络赌博等犯罪已愈发倾向利用虚拟货币转移钱款.涉虚拟货币洗钱犯罪案件呈现出犯罪故意认定争议大、犯罪数额认定存在分歧等现状,该类犯罪的链条化等特点进一步加剧了行为人犯罪故意证明难与涉案资金流向证明难等问题,这些问题直接影响到后续事实认定及其归属论证,也影响行为罪与非罪或此罪与彼罪的认定.对此,应当强化对加密通讯工具、法定货币资金账户、虚拟货币区块链流向等证据的审查,运用证据的多元关联证明行为人的犯罪故意,并充分利用综合认定、推定等证明规则.

    虚拟货币洗钱犯罪主观明知犯罪数额综合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