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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信息/Journal information
中国监狱学刊
中国监狱学刊

辛国恩

双月刊

0312-5910081

071000

河北省保定市七一中路103号

中国监狱学刊/CSSCICHSSCD北大核心
查看更多>>监狱学学术理论刊物。
正式出版
收录年代

    全面推进司法行政改革发展努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全局

    吴爱英
    5-23页

    信息动态

    23,32,82,102,110,128,148,168页

    我国未成年人犯罪现状剖析及预防重新犯罪对策思考

    李豫黔
    24-32页
    查看更多>>摘要:当前我国未成年人犯罪人数总体呈现下降趋势,但定性分析显示犯罪形势依然严峻.未成年人犯罪呈多元、低龄化趋势,暴力、团伙、恶性特征明显.抢劫多、侵财型多、短刑期多、异地犯罪多.我国未成年犯管教所结合新形势、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改革探索,采取有针对性的管理教育矫治措施,挽救、感化、教育矫治了大批未成年犯,为减少、预防和控制未成年人犯罪做出了巨大贡献.

    未成年人犯罪预防重新犯罪

    关于未成年犯中“三无”人员问题的调查

    张利宁张翼
    33-37页
    查看更多>>摘要:“三无”未成年犯(以下简称“三无”人员)是指长期无接见、无汇款、无通讯的服刑人员.根据调查,未成年犯中的“三无”人员具有以下主要特点:侵财犯罪为主;辍学多,年龄低;家庭不健全居多;家庭条件差;心理压力偏大;人际关系紧张.“三无”人员形成的重要原因是家庭与未成年犯疏远.针对原因,应当考虑开展网络探视工作、建立家长学校、开展大墙内外联合帮教等.

    未成年犯“三无”人员矫正对策

    现代监狱女性发展研究与社会性别视角的建构

    邹建琴
    38-44页
    查看更多>>摘要:现代监狱是形成秩序和实现正义的基本手段,其性别秩序和性别正义的实现状况不仅体现了司法制度的文明进程,更是社会文明形象的重要组成部分.长期以来现代监狱发展视域中失落了女性,监狱管理决策层缺少一个由男女两性共同参与的局面.现代监狱建设应兼具女性学的人文诉求,现代矫正技术应涵括女性学的价值旨归.监狱女性发展既不是对男性模式的复制,也不是对男性的对抗和消解.女性发展的目标是与男性一起,消除陈腐的性别文化和性别制度的束缚,实现性别公正的制度目标和性别正义的价值目标,最终实现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

    现代监狱人的发展女性发展社会性别视角

    论文化对改造罪犯的意义与实现途径

    郝文体
    45-49页
    查看更多>>摘要:文化是新时期监狱改造罪犯的崭新视角与选择,是提升改造质量、深化改造层次的深沉底蕴和沃土.监狱将改造的目光投向文化,是以人为本核心要求的最佳契合与体现,是对人的精神、思想及灵魂层面最根本的关注.罪犯弃恶从善、重塑新生是改造的目的,普及爱和善良是文化的要义和终极追求,二者天然地有着最佳的结合契机.文化改造,重在于化.监狱教育改造罪犯绝不能仅仅止于传授技术、知识等,更重要的是普及文明和理性,培育爱和善良,这也是文化对于改造罪犯最深刻的意义所在.

    文化改造意义实现途径

    新型治监理念实现路径之探析

    孙咏梅
    50-54页
    查看更多>>摘要:“安全为先、改造为本、依法治理、科学发展”的新型治监理念的内部关系是辩证统一的.作为一个整体,它们是监狱管理的行为框架.实行这一新型治监理念要强化安全稳定首位意识,提高监狱安全防控效能;牢固树立“改造为本”理念,不断提高教育改造质量;坚持依法治监,实现监狱运作法治化;坚持统筹兼顾,推动监狱科学发展.

    监狱治监理念路径

    抢劫犯循证矫正实践

    夏苏平
    55-64页
    查看更多>>摘要:抢劫罪历来是我国刑法的打击重点.抢劫犯罪高发案率、高重案率、高再犯率和高监管安全风险的现实情况,使得寻找最佳的矫正手段,实施针对性的矫正成为当务之急.通过对五名抢劫犯的循证实践,探索高再犯罪风险抢劫犯的矫正模式,以期降低或消除其危险性,维护社会秩序的稳定.

    抢劫犯循证矫正实践

    民营企业民间融资活动中的刑事法律风险探析——以北京巨鑫联盈科贸案为视角

    高丽丽吴占英
    65-69页
    查看更多>>摘要:民营企业在民间融资活动中存在诸多刑事法律风险,北京巨鑫联盈科贸案的判决揭示了刑事法律风险与刑事法律陷阱之间的博弈.民营企业民间融资行为的刑事法律风险主要来源于企业触犯刑法和刑事法律漏洞两个方面,文章从刑法学的角度探究了民营企业在民间融资过程中所存在的刑事法律风险的解决路径.

    民营企业民间融资刑事法律风险解决路径

    新《刑事诉讼法》框架下监视居住制度存在的问题分析

    胡俊华
    70-75页
    查看更多>>摘要:新《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监视居住制度主要存在两方面的问题,其一是立法对制度规定本身存在的不合理之处,即制度规定的不合理之处;其二是由于立法规定对相关制度设计得不清晰或没有规定而导致可能存在的问题,即制度规定的不清晰之处.而制度规定的不清晰之处是一种将要发生的问题.任何制度都不是万能的.一项制度的诞生和发展,必然是一个逐步完善的过程,我们不能因为某些制度障碍而裹足不前,也不能因为某些缺点的存在就因噎废食,而应将实践中创新的方法,逐步纳入国家的司法解释中,以此丰富和完善监视居住制度.

    监视居住制度不合理不清晰逐步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