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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信息/Journal information
中外法学
中外法学

贺卫方

双月刊

1002-4875

010-62751689

100871

北京市北京大学法学楼5218室

中外法学 /CSSCICHSSCD北大核心CSTPCD
查看更多>>法学学术性刊物。栏目的法学论坛、法治专论、法院春秋、问题与研究、立法研究、新学科、专题计论、调查研究、笔谈会、中国人看外国法制、外国人看中国法制、欧美之页、东欧之页、曰本之页、东南亚之页、法制教育等读者是法不研究人员、法律工作者和政法院校师生。
正式出版
收录年代

    "普遍嫌疑"及其规制以德国法为借鉴

    施鹏鹏
    199-218页
    查看更多>>摘要:"嫌疑程度"理论,要求刑事诉讼的启动必须至少有初始嫌疑,不能仅凭单纯的猜测.但随着"犯罪预防优先"理念的渗入以及警务情报机构向刑事司法的渗入,以大规模监控、大规模数据储存以及大数据分析为典型代表的犯罪预防方法开始成为各国强力遏制犯罪尤其是有组织犯罪的重要工具.因为这些犯罪预防方法不需要达致任何程度的嫌疑,故其实施依据的标准可称为"普遍嫌疑"."普遍嫌疑"对刑事诉讼的价值、无罪推定及公民的个人基本权利保障均造成了极大的冲击甚至颠覆,因此从基本权干预的角度,应确立法律保留、比例原则以及救济机制以进行规制.

    普遍嫌疑大规模监控大规模数据储存大数据分析基本权干预

    二审和解不履行的实体后果与程序应对

    金印
    219-240页
    查看更多>>摘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案例2号,一方不履行和解协议,另一方有权要求法院执行一审判决.只有在约束双方的实体法律关系正是一审判决项下的实体法律关系的条件下,该规则才具有实体基础.一方不履行和解协议时,若存在不同的实体基础,则需要与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案例2号不同的规则调整二审和解不履行.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案例2号以及与之不同的规则的实体基础即二审和解不履行的实体后果,后者在体系上属于违约责任问题,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具有优先地位.若不存在当事人的特别约定,则需要适用任意性规定确定违约责任的具体内容,亦即一方不履行和解协议,约束双方的既不是原始争议实体法律关系,亦不是一审判决项下的实体法律关系,而仍是和解协议项下的实体法律关系.由于二审和解不履行的实体后果存在多样性,一方不履行和解协议时,除去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案例2号确立的执行一审判决的规则,还需要不予执行一审判决、另行诉讼等规则共同调整二审和解不履行.

    和解撤回上诉意思自治不当执行债务人异议之诉

    论大型平台企业数据交易强制缔约义务

    孙清白
    241-260页
    查看更多>>摘要:在数字经济发展过程中,大型平台企业积累了海量数据资源,与中小市场主体之间形成"数据鸿沟",一些中小市场主体需要大型平台的数据支持方能持续经营.但大型平台为了维护竞争优势,会拒绝中小市场主体合理的数据交易请求,而数据爬取又因受到法律约束,无法满足中小市场主体的数据获取需求.由于适用反垄断法框架下的"必要设施原则"和"拒绝交易责任"无法有效破解"数据鸿沟"问题,为平衡大型平台的数据权益及中小市场主体的发展权益,应回归民商法路径推动大型平台开放数据,建立大型平台数据交易强制缔约义务制度.在构建大型平台数据交易强制缔约义务制度时,应当谨慎设置适用条件并明确制度内涵,防止该制度过度适用造成负面效果.

    大型平台数据鸿沟数据交易强制缔约义务

    通过算法审计规制自动化决策以社会技术系统理论为视角

    张涛
    261-279页
    查看更多>>摘要:自动化决策并非纯粹的技术工具,而是一种社会技术系统,由社会子系统和技术子系统构成,其引发的风险具备社会性,有必要进行规制.以个体赋权、信息规制、技术问责为代表的传统规制路径缺乏社会技术思维,容易陷入"破损谬误"泥淖,难以因应自动化决策的风险与挑战,无法有效实现法律及伦理规范提出的规制目标.算法审计作为一种社会技术方法,能够很好地契合自动化决策的社会技术系统属性,具备诸多方法论优势和国际实践经验.从建构社会技术系统工程的角度出发,根据审计学的一般原理,我国可以从规范指引、实施主体、方法选择和实施结果四个方面推动算法审计实现制度化发展,并在此基础上探索基于场景的算法审计,实现可信赖的 自动化决策.

    自动化决策算法审计社会技术系统人工智能

    《中外法学》引证体例

    封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