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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编纂背景下共用物入物权编之探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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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用物主要起源于古罗马法,典型体现在《法国民法典》中.作为一项重要的权利内容,以往在我国的法律和法学界中都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蔡守秋教授首先提出我国公众共用物的法律保护,并在近几年对共用物制度做了详尽研究.在我国民法典编纂的契机下,使共用物入物权编并对其进行宏观规定极具探析价值.共用物制度的建立符合社会发展的现实和法律需求;响应民法总则绿色原则的号召;也在民法典编纂背景下,为完善民事法律制度内容,弥补物权客体范围的缺陷发挥重要作用.

王焱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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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大学法学院

共用物 物权 民法典

2018

安徽文学(下半月)
安徽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安徽文学(下半月)

影响因子:0.109
ISSN:1671-0703
年,卷(期):20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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