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要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和关爱服务体系,促进残疾人事业全面发展.近年来,内蒙古自治区残疾人事业取得了长足发展,"十三五"规划明确的目标圆满完成,有效提升了残疾人的生活质量,推动了残疾人事业发展.但是残疾人在获取基本公共服务方面仍然面临诸多现实困难,法定权利保障不够充分.当前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的保障正由传统的道德模式、医疗模式向现代社会权利模式转变.本文以社会权利为视角,分析当前内蒙古自治区残疾人公共服务的现状及问题,研究提升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效能的有效途径,以期为促进自治区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一定的政策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