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电力高等专科学校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Vol.29Issue(3) :80-82.DOI:10.3969/j.issn.1009-0118.2012.03.051

试论成文法的局限性

魏清沂
北京电力高等专科学校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Vol.29Issue(3) :80-82.DOI:10.3969/j.issn.1009-0118.2012.03.051

试论成文法的局限性

魏清沂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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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甘肃政法学院,甘肃兰州 730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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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任何法的形式都表明法所存在和产生的方式,是以某种形式存在的已然的法.法以其特有的规范作用和社会作用对社会生活发生着深刻的影响,是当代社会经济、政治、文化发展和全面进步所必须的因素.我们要充分认识和重视法的作用,坚决克服轻视以至否定法的作用的人治传统.我国是一个典型的成文法国家,成文法又具有一定的局限性,这样,对成文法局限性的认识就尤为重要了.本文将从成文法局限性的表现形式进行分析并讨论.

关键词

成文法/局限性/克服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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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年

2012
北京电力高等专科学校学报(社会科学版)
北京电力高等专科学校

北京电力高等专科学校学报(社会科学版)

影响因子:0.018
ISSN:1009-0118
参考文献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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