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学术搜索
登录
注册
中文
EN
首页
|
和谐社会媒体与司法的关系之重构
和谐社会媒体与司法的关系之重构
引用
认领
扫码查看
点击上方二维码区域,可以放大扫码查看
原文链接
NETL
NSTL
万方数据
中文摘要:
媒体通过舆论来评判是非、贬恶扬善,满足公民的知情权,媒体要求公开与透明。司法通过法律来解决纠纷,主持公道,维护社会公平与正义,司法要求独立与封闭。媒体与司法自身性质不同,决定了二者的关系是一种相当复杂的关系。本文从媒体对司法的监督与司法对媒体的影响两个视角,分别从正反两方面阐述媒体与司法的关系,力求在媒体监督与司法独立的冲突中寻求契合与平衡。这对中国的新闻改革和新闻立法,对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伟大进程具有重大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
收起全部
展开查看外文信息
作者:
李艳萍
展开 >
作者单位:
驻马店职业技术学院,河南驻马店463000
关键词:
媒体自由
舆论监督
司法独立
冲突与平衡
和谐社会
出版年:
2012
北京电力高等专科学校学报(社会科学版)
北京电力高等专科学校
北京电力高等专科学校学报(社会科学版)
影响因子:
0.018
ISSN:
1009-0118
年,卷(期):
2012.
29
(3)
参考文献量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