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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谐社会媒体与司法的关系之重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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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通过舆论来评判是非、贬恶扬善,满足公民的知情权,媒体要求公开与透明。司法通过法律来解决纠纷,主持公道,维护社会公平与正义,司法要求独立与封闭。媒体与司法自身性质不同,决定了二者的关系是一种相当复杂的关系。本文从媒体对司法的监督与司法对媒体的影响两个视角,分别从正反两方面阐述媒体与司法的关系,力求在媒体监督与司法独立的冲突中寻求契合与平衡。这对中国的新闻改革和新闻立法,对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伟大进程具有重大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

李艳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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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马店职业技术学院,河南驻马店463000

媒体自由 舆论监督 司法独立 冲突与平衡 和谐社会

2012

北京电力高等专科学校学报(社会科学版)
北京电力高等专科学校

北京电力高等专科学校学报(社会科学版)

影响因子:0.018
ISSN:1009-0118
年,卷(期):2012.2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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