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电力高等专科学校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Vol.29Issue(5) :77-78.DOI:10.3969/j.issn.1009-0118.2012.05.048

我国城乡公民选举权平等的民主价值

孔丽霞
北京电力高等专科学校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Vol.29Issue(5) :77-78.DOI:10.3969/j.issn.1009-0118.2012.05.048

我国城乡公民选举权平等的民主价值

孔丽霞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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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信息

  • 1. 北方民族大学法学院,宁夏银川750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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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选举权是宪法赋予公民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的一项重要的基本权利.我国现行选举法2010年经历了第五次修改后,终于确立了城乡公民选举权平等,这一规定标志着我国选举制度的进一步完善,也意味着我国社会主义民主进一步发展.此次修改对于促进我国城乡公民因实现平等选举而消除政治差别和保证农民真正当家作主以及全体公民其他权利平等的实现逐步得到保障的都有着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

公民/选举权平等/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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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年

2012
北京电力高等专科学校学报(社会科学版)
北京电力高等专科学校

北京电力高等专科学校学报(社会科学版)

影响因子:0.018
ISSN:1009-0118
参考文献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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