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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电力高等专科学校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2,
Vol.
29
Issue
(6) :
108-109.
DOI:
10.3969/j.issn.1009-0118.2012.06.068
浅议绑架罪的客体——绑架罪的主要客体是公民的生命、健康权
谢慧
北京电力高等专科学校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2,
Vol.
29
Issue
(6) :
108-109.
DOI:
10.3969/j.issn.1009-0118.2012.06.0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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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绑架罪的客体——绑架罪的主要客体是公民的生命、健康权
谢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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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信息
1.
北方民族大学法学院,宁夏银川750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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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某一犯罪侵犯的客体体现出这一犯罪社会危害性的大小.绑架罪侵犯的是复杂客体,既侵犯公民的人身自由权,又侵犯公民的生命、健康权,还侵犯第三人的自决权.其主要客体是公民的生命、健康权.绑架罪不侵犯社会的公共安全.
关键词
复杂客体
/
人身自由权
/
主要客体
/
生命健康权
/
自决权
引用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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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北方民族大学2012年度科学研究项目(2012Y005)
出版年
2012
北京电力高等专科学校学报(社会科学版)
北京电力高等专科学校
北京电力高等专科学校学报(社会科学版)
影响因子:
0.018
ISSN:
1009-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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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量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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