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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电力高等专科学校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2,
Vol.
29
Issue
(6) :
415-416.
针对《保险法》16、17条保险合同签订告知说明义务不足的认识与思考
潘尤迪
姜陆飞
北京电力高等专科学校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2,
Vol.
29
Issue
(6) :
415-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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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保险法》16、17条保险合同签订告知说明义务不足的认识与思考
潘尤迪
1
姜陆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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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信息
1.
宁波大学法学院,浙江宁波315211
2.
宁波大学科技学院,浙江宁波315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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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保险是风险经营行业,这就要求双方在达成合意时必须履行一定的诚实信用原则,体现在实务上就是投保人的如实告知义务和保险人的说明义务,两者都直接关系到保险合同及其条款的效力.我国现行《保险法》16、17条经过修订后已经完善了许多,但仍有可以完善之处,就此笔者总结若干学者的观点,也谈谈自己的理解与建议.
关键词
保险法
/
告知
/
说明
/
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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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年
2012
北京电力高等专科学校学报(社会科学版)
北京电力高等专科学校
北京电力高等专科学校学报(社会科学版)
影响因子:
0.018
ISSN:
1009-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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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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