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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民航领域地方立法的检视与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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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民航事权的特殊性,地方立法机关对民航领域的立法积极性远不如其他领域.相较于民航业的快速发展,我国民航领域地方立法相对滞后,存在立法范围越权化、立法范式机械化、立法事项单一化等问题.通过明确地方立法权限,立法前准备和立法后评估优化立法内容,探索区域协同立法,营造多元主体层级立法,有助于实现我国民航领域地方立法体系化与实效化.

丰晓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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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航大学法学院,天津 300300

民航领域 地方立法 立法进程 立法权限 立法体制 立法方式

2024

滨州学院学报
滨州学院

滨州学院学报

影响因子:0.174
ISSN:1673-2618
年,卷(期):2024.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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