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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学院学报
2024,
Vol.
40
Issue
(3) :
53-59.
DOI:
10.13486/j.cnki.1673-2618.2024.03.007
论航空事故调查报告的证据效力——以民事诉讼为中心的分析
刘文勇
李颖
滨州学院学报
2024,
Vol.
40
Issue
(3) :
53-59.
DOI:
10.13486/j.cnki.1673-2618.2024.03.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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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航空事故调查报告的证据效力——以民事诉讼为中心的分析
刘文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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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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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信息
1.
中国民航大学法学院,天津 300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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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由专门调查机构编制的航空事故调查报告,详细记录了航空事故的原因与经过等内容.尽管它不包含在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法定证据种类之中,也不属于免证事实,但其依然具备一定的证据效力.考虑到报告内容的复杂性和特殊性,航空事故调查报告应属于行政机关出具的综合性证据.在民事诉讼中,其证明力可参照"公文书证"予以确定.
关键词
航空事故调查报告
/
证据效力
/
免证事实
/
综合性证据
/
公文书证
引用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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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中国民航大学师生共建项目(202310059035)
出版年
2024
滨州学院学报
滨州学院
滨州学院学报
影响因子:
0.174
ISSN:
1673-2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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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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