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Vol.26Issue(2) :71-74.

关于认定性侵幼女犯罪中“明知”的思考

林宇虹
长春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Vol.26Issue(2) :71-74.

关于认定性侵幼女犯罪中“明知”的思考

林宇虹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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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福建中医药大学管理学院,福建福州35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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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年来性侵女童犯罪现象频发,关于认定犯罪行为人是否“明知”对方女性为幼女的问题是司法实践中的一个重点,也是一个难题.“明知”在刑法条文和相关司法解释中均有阐释.2013年10月最新相关司法解释关于“明知”的对象分为“12周岁以下幼女”和“12周岁至14周岁幼女”两类.关于“明知”要着重从“明知”与“认识错误”的关系,“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剖析,以及“应当知道”是否应当纳入“明知”的内涵等方面去深入理解.

关键词

性侵幼女犯罪/"明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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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年

2014
长春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长春工业大学

长春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HSSCD
影响因子:0.172
ISSN:1674-13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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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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