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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机关提起行政公益诉讼的角色混同与二元定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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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机关启动行政公益诉讼时,其"原告人""法律监督人""公诉人""公益代表人"身份呈现四元混同的特点,虽然在角色定位之争中"原告人说"被摒弃,但囿于争论的平面化,三元角色定位之争逐渐被搁置.对定位之争的意义进行正本清源后发现,角色混同对行政公益诉讼造成了实质性的影响,这种影响主要体现为角色之间的相互牵制.应当摒弃"公益代表人"身份,对检察机关进行双阶构造下"法律监督人"与"公诉人"的二元定位,在诉前阶段检察机关以"法律监督人"的身份发出检察建议,在诉讼阶段检察机关以"公诉人"的身份充分参与庭审对抗,并以此打造公诉化构造、完善法律监督机制.
The role confusion and dual positioning of procuratorial organs in administrative public interest litigation

张娟、马慧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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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大学法学院,安徽合肥 230031

行政公益诉讼 角色混同 角色定位 法律监督人 公诉人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

18BFX057

2022

重庆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重庆理工大学

重庆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HSSCD
影响因子:0.646
ISSN:1674-8425
年,卷(期):2022.3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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