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些年来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下称13版清单)强制性条文中规定,"采用工程量清单方式招标,工程量清单必须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准确性和完整性由招标人负责".但实践中有的招标人会在招标文件中提出"承包方投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中没有填入单价或总价的清单项目,应视为该项目价款已包含在工程量清单其他项目的单价或总价中,结算时发包方不另行支付."而产生纠纷.根据作者近些年实地进行市政工程建设,结合一些工程结算过程中出现的一些争议和纠纷,谈谈自己对《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在建设工程实际结算中产生纠纷的一些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