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设计-施工总承包模式近年来在世界范围内被广泛应用。建设部于2003年2月13日出台建市(2003)30号文件《关于培育发展工程总承包和工程管理企业的指导意见》,提出若干种总承包模式,也将设计-施工总承包模式列为其中一种发包模式[1]。目前我国对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投标团队组织问题尚未明确,如成立项目公司还是组成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由设计单位牵头还是施工单位?目前对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投标团队组织问题尚未明确。本文通过对设计-施工总承包模式投标团队组织方式进行分析,得出组织成立项目公司和组成联合体各自优势及适用条件,以及以设计单位为联合体牵头单位是最优选择模式的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