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否定之否定规律与对立统一规律、质量互变规律并称为辩证法的三大规律黑格尔在其《逻辑学》中将这三大规律以不同的表述隐喻出来,后在马克思、恩格斯及列宁等人的解读中逐渐将辩证法及其规律作为核心体系而否定之否定规律则是辩证法的精华,这是列宁在《黑格尔<逻辑学>一书摘要》中提出的概念马克思在其《资本论》中以商品、货币、资本之间的转化与积累,以现实历史的视角下完整的诠释了否定之否定规律在社会、经济的领域中的发展态势,正如其在《道德化的批评和批评化的道德》里评价否定之否定规律的话语:“一切发展,不管其内容如何,都可以看做一系列不同的发展阶段,它们以一个否定另一个的方式彼此联系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