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地下室防水设计涉及面广,与建筑使用功能密切相关,对结构的安全性与耐久性影响很大。在地下室防水设计时,应兼顾安全性与经济性。地下水将通过毛细作用、渗透作用和侵蚀作用对地下工程造成损害,因此地下工程防水成功与否,不仅是建筑物使用功能的基本要求,而且关系到建筑物的结构安全和使用寿命。地下室主体防水又分为结构自防水和附加防水。结构自防水是必须采用的;附加防水按工程的防水等级选用,附加防水也称“其他防水层”,以柔性外防水为主。节点防水主要包括施工缝,后浇带、变形缝、穿墙管线、柱顶防水等,设计说明中的“构造作法”不能代替构造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