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企业负碳排放财税问题探讨

企业负碳排放财税问题探讨

扫码查看
《碳排放权交易有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中将碳排放权来源划分为交易取得与政府免费分配两种情形,但通过减少二氧化碳现存量、增加未来可排放量的"负碳排放"模式并不能被准确归集和核算.因此本文根据企业负碳排放过程中资产确认、损失计提以及处置路径等方面所展现的独特性质进行会计定性分析,通过新增"负碳排放权资产"科目进行会计核算,并提出增值税、所得税及印花税相关涉税处理建议.

王烜、孙思燕

展开 >

东北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

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干部学院

负碳排放 定性分析 会计核算 涉税处理

2024

财务与会计
中国财政杂志社

财务与会计

CHSSCD北大核心
影响因子:0.649
ISSN:1003-286X
年,卷(期):202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