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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承租人递延所得税会计处理探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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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1月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明确承租人租赁交易中产生的暂时性差异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并于2023年4月发布所得税准则应用案例,进一步在经营租赁假设下对递延所得税相关会计处理作出解释.本文基于此案例基本信息,在假设该交易属于融资租赁的前提下,对承租人会税差异的会计处理及列报进一步分析.初始计量时,分别确认等额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后续租赁期间,税会差异会逐渐减小直至租赁期结束,递延所得税归于零.

闫华红、朱明轩、王守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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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会计学院

新租赁准则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 承租人 递延所得税 会税差异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

23BJL137

2024

财务与会计
中国财政杂志社

财务与会计

CHSSCD北大核心
影响因子:0.649
ISSN:1003-286X
年,卷(期):20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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