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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公司法下公司财务治理与监督模式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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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公司法在扩大公司财务治理和监督模式自治空间的同时,也增强了财务治理和合规监管机制的刚性.本文对这两个修订亮点进行分析,并提出新公司法过渡期内,在拓宽治理空间层面,公司应依据企业类型和规模、股权性质和股权结构、技术特征和商业模式制定适合自己的纵向权责分配体系和监督模式;对于为优化合规监管机制需进行的强制性统一规定,各公司应在2024年7月1日新公司法正式实施前按相关要求相应修订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经理层实施细则以及公司各项管理制度.

杨有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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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工商大学

新公司法 公司自治 合规监管 财务治理 监督模式

2024

财务与会计
中国财政杂志社

财务与会计

CHSSCD北大核心
影响因子:0.649
ISSN:1003-286X
年,卷(期):202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