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网络餐饮服务各方主体涉税处理探析

网络餐饮服务各方主体涉税处理探析

扫码查看
网络餐饮服务作为平台经济新业态,交易结构复杂,纳税主体分散、多元,增加了税法适用和涉税处理的难度.本文从涉税业务的经济实质出发,探讨了网络餐饮服务四方主体的涉税处理方法.具体业务主要包括餐饮服务提供者提供打包服务、自营配送、将外卖食品与未进行后续加工的货物一同销售;网络餐饮平台提供的技术服务、配送服务和广告服务;不同用工模式下外卖送餐员提供的配送服务;支付结算方提供的结算服务及对客户的营销激励.

柳东梅

展开 >

郑州工程技术学院管理学院

网络餐饮服务 网络餐饮平台 外卖送餐员 增值税 个人所得税

2024

财务与会计
中国财政杂志社

财务与会计

CHSSCD北大核心
影响因子:0.649
ISSN:1003-286X
年,卷(期):202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