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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规制视角下医疗人工智能规制路径省察与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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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智能在快速发展的同时,也正在与医疗领域深度融合,医疗领域人工智能应用前景被普遍看好.面对弱医疗人工智能与强医疗人工智能两分的医疗人工智能发展现实,我国对医疗人工智能应当明确采取分类规制方案.对弱医疗人工智能可以采取医疗器械的传统规制路径,在准入时分别以备案制与注册制进行管理,同时在事后阶段还应当对弱医疗人工智能的产品责任和侵权责任规则进行调适,确保弱医疗人工智能的责任归属划分明确;对于强医疗人工智能,则应当在承认其有限法律人格的基础上,建立强医疗人工智能企业预认证制度与算法审计制度,降低"算法黑箱"问题带来的不确定性风险.此外,为解决强医疗人工智能的责任承担问题,可以参考国外经验,建立专项保险基金,强制企业为强医疗人工智能投保,以保证患者损失得到足额补偿.

吴嘉乾、张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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暨南大学法学院(广东广州,511433)

医疗人工智能 医疗管理 法律规制

2024

创新
南宁市社会科学院

创新

CHSSCD
影响因子:0.359
ISSN:1673-8616
年,卷(期):2024.1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