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当前,国际社会已就对人工智能进行监管的必要性达成共识,然而,在人工智能监管的国际框架和标准规范尚未形成的情况下,人工智能监管领域正逐渐成为各个国家和地区竞争的新高地.欧盟、美国和中国都在努力推进具有广泛共识的人工智能监管框架和标准规范,三者的监管方案在监管理念、顶层制度和重点领域三方面均存在差异.具体而言,欧盟遵循人权高于一切,监管程度高,实行共同监管,保障个人隐私;美国主张产业发展主导,监管程度低,鼓励行业自律,鼓励数据流动;中国确保国家安全,监管程度较高,强调规范行业监管,维护公共安全.三种方案都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其他国家和地区的效仿,成为人工智能监管领域的风向标.综合比较,中国的人工智能监管方案更具灵活性和发展空间.
基金项目
2022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22CGJ001)
2024年度兰州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科研能力提升项目(青稞计划)—优秀研究生创新项目(20241zujbkyxs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