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应当把德育贯穿和渗透到教育和教学全过程中,并以自己的楷模作用,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这是《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中的一句话,它说明各个学科在教育教学过程中要注重德育的渗透,那么作为美育教育的音乐学科也当如此。坚持德育为首,育人为本,以艺育德,以德促学。因此,音乐教学的全过程,应该是教师引导学生自觉、长期、反复参与,感受美的声音、体验美的情感、追求美的表现的审美过程。只有当学生对音乐的形式美有一定的感知、把握、理解、表现能力并且对所感知的音乐有深刻的情感体验与共鸣时,音乐教育才会影响学生的情感意向,形成审美情操,真正体现音乐审美育人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