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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清媒体监督与媒体审判之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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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媒体具有舆论属性,这种属性表现为新闻媒体在反映与表达信息的同时具备引导社会公众意见的特性。在现代司法中,媒体的适当监督对于案件的揭露与审判皆有所裨益,能一定程度上促进司法公正、公开、透明权。但媒体的越俎代庖也会导致媒体审判先行于司法审判,使得司法本身的独立性与排他性流于无用。要规避媒介审判对司法独立的戕害,除了他律性的新闻立法外,在涉案报道上,自律性的媒体应从加强职业伦理道德规范建设入手,实现新闻监督与司法审判的和解,重建中国一个自由而负责任的新闻界。

苏全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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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日报传媒集团

新闻监督 媒介审判 司法独立 媒体自律

2014

东方文化周刊

东方文化周刊

ISSN:
年,卷(期):201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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