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学术搜索
登录
注册
中文
EN
大江周刊(论坛)
2013,
Issue
(3) :
182.
个案引发对伪造股东大会决议瑕疵的事后救济制度的思考
杨璧成
范岳鋆
大江周刊(论坛)
2013,
Issue
(3) :
182.
引用
认领
✕
来源:
NETL
NSTL
维普
万方数据
个案引发对伪造股东大会决议瑕疵的事后救济制度的思考
杨璧成
1
范岳鋆
2
扫码查看
点击上方二维码区域,可以放大扫码查看
作者信息
1.
南昌大学法学院 江西南昌330031
2.
湖南大学新闻传播与影视艺术学院 湖南长沙410012
折叠
摘要
根据新公司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股东大会决议瑕疵可以分为无效之诉和可撤销之诉两种模式,性质上可划分为程序瑕疵和内容瑕疵两类.股东大会决议作为股份有限公司最高意思表示,所产生的瑕疵问题,会直接危及到公司、股东及第三人的利益.本文将重点分析的“伪造股东会决议”就是股东会决议瑕疵在经济活动中常见的一种形式.如何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利,稳定市场秩序,完善救济制度是我们解决该课题的关键.
关键词
伪造
/
股东大会决议
/
事后救济
引用本文
复制引用
出版年
2013
大江周刊(论坛)
江西日报社
大江周刊(论坛)
ISSN:
1005-6564
引用
认领
参考文献量
1
段落导航
相关论文
摘要
关键词
引用本文
出版年
参考文献
引证文献
同作者其他文献
同项目成果
同科学数据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