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学术搜索
登录
注册
中文
EN
首页
|
我国清洁发展机制项目运行管理办法适用中的缺陷及对策研究
我国清洁发展机制项目运行管理办法适用中的缺陷及对策研究
引用
认领
扫码查看
点击上方二维码区域,可以放大扫码查看
原文链接
NETL
NSTL
维普
万方数据
中文摘要:
清洁发展机制是《京都议定书》中附件一国家履行温室气体减排任务的机制之一.清洁发展机制具有参与主体多元性、目标双重性、立法公法性的法律特征.我国颁布的《清洁发展机制项目运行管理办法》在适用中存在三个缺陷:碳排放交易一级市场参与者资质要求的缺陷,CER指导价格缺陷和CDM项目收益分配缺陷.笔者针对这些缺陷提出了相应的法律对策.
收起全部
展开查看外文信息
作者:
陈洋
展开 >
作者单位:
哈尔滨工业大学法学院 黑龙江哈尔滨150001
关键词:
清洁发展机制
CDM项目
缺陷
出版年:
2013
大江周刊(论坛)
江西日报社
大江周刊(论坛)
ISSN:
1005-6564
年,卷(期):
2013.
(4)
参考文献量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