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自从我国1999年提出国家鼓励土地整理概念,我国的土地整治一直处于不断发展的过程中,出现了土地开发整理再利用、农村土地整改、土地综合整改、土地整理再利用以及土地开发整理等一系列概念,最终统一为土地整治这个概念,其中不仅仅是概念本身发生了变化,土地整治的内涵和外延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现代的土地整治通常是针对受自然灾害影响破坏的土地、建设施工破坏的土地、没有合理利用的土地以及利用不全面的土地实施整治,从而增加当前土地的利用率.土地整治如今提升土地生产能力、科学补充耕地、改善集约用地等活动的基本保障.就当前而言,把土地整治工作和促进农村发展,特别是和新农村建设工作有机融合,为优化城乡土地资源配置奠定良好的基础.然而在土地整治的过程中,土地整治可能与生态保护相辅相成,也可能进一步破坏生态环境,因此需要分析土地整治与生态保护协调发展对的条件和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