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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化演变背景下短视频平台的谣言治理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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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智能正日益重构着大众舆论空间的底层生产和传播逻辑.随着生成式人工智能日益广泛的应用,网络谣言无论是在传播路径或是内容生成方面都呈现出智能化的趋势.短视频平台兼具市场经营主体和监督主体的双重法律形象,若未尽注意义务应当负担相应的间接侵权责任.在此背景下,为应对智能化网络谣言的挑战,短视频平台应当由被动通知-删除转变为主动审查过滤模式,在履行注意义务的基础上承担一定的合理提示和标识义务.由于平台谣言治理的准执法权具有私法属性,因此仍需与作为公权力介入的行政干预和刑法惩戒互相配合,构建协同辟谣体系.这是防范网络空间治理风险的必要举措,也是警惕通过嵌入大数据进行非主流意识形态输出的应有之义.

陈家榕、杜津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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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工商大学法学院 北京 100000

网络谣言规制 注意义务 生成式人工智能 短视频平台

北京工商大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jg2152084

2024

东南传播
福建省广播影视集团

东南传播

CHSSCD
影响因子:0.322
ISSN:1672-9579
年,卷(期):20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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