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刑事和解理论及其适用——中国"枫桥经验"与英美VOM模式之比较

刑事和解理论及其适用——中国"枫桥经验"与英美VOM模式之比较

扫码查看
刑事和解是缓和社会矛盾、实现对被害人权利救济、修复受损社会关系的一种制度选择.刑事和解理论来源于司法实践中化解现实社会问题的探索,在中国来源于"枫桥经验",在西方体现为以英美为代表的VOM模式.前者经验的核心是以人为本、走群众路线,调解在先、解决轻微犯罪治理;后者是通过调停人使自愿和解的被害人和犯罪人协商解决赔偿问题,修复社会关系.刑事和解理论的哲学基础在中国是传统文化中的"和为贵"与"无讼"思想,在英美则是"功利主义"和"刑事诉讼契约理论".中西方刑事和解理论体现出国家本位与个人本位、广泛适用与限制适用的差异,但都主张当事人之间协商解决冲突.刑事和解制度应在相关理论的指导下发挥更大效用.

高勇、仪然

展开 >

哈尔滨商业大学 法学院,黑龙江 哈尔滨150028

刑事和解 "枫桥经验" 英美VOM模式 中西刑事和解理论分析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规划基金一般项目

20YJA820008

2024

大庆师范学院学报
大庆师范学院

大庆师范学院学报

影响因子:0.178
ISSN:2095-0063
年,卷(期):2024.44(2)
  • 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