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高校教师数字素养对推动高等教育数字化转型、培养合格数字公民影响重大,但我国高校教师数字素养存在"应然"与"实然"脱节以及数字素养水平受客观因素影响较大、相关概念使用混乱等问题.比较不同国家和国际组织的数字素养框架发现,虽然均以促进教师全过程发展为目标并在数字素养内涵界定上趋于多元,但在评价理念、评价重心、评价等级方面却存在差异.我国高校教师数字素养评价指标构建涉及六个维度,分别为数字设备使用能力、信息和数据收集能力、数字沟通与协作能力、数字安全能力、数字化教学能力和社会责任意识.多维度评价指标体系为我国高校教师数字素养评价提供了客观依据,从而积极推进高等教育的数字化转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