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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检察机关提起环境公益诉讼若干问题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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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机关提起环境公益诉讼面临原告资格争议、参诉角色冲突等现实境.检察机关提起环境公益诉讼具备公诉权基础,且符合程序当事人适格标准.建议明确环境损害及赔偿范围,合理分配举证责任,确定适当的侵权责任承担方式.建立与受害人提起环境私人诉讼协调机制及与环保部门执法的协调机制.

李震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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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006 山西财经大学法学院

检察机关 环境公益诉讼 原告资格

2017

读书文摘

读书文摘

ISSN:
年,卷(期):201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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