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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新闻法律保护模式的证立与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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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时代数据新闻的经济价值愈发明显.数据新闻以数据为依托,决定了法律保护模式与其他权利客体的差异性.基于数据新闻的数据属性与本体特征,知识产权法保护模式成为数据新闻法律保护的理想选择.本文以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系列报道《解码十年》为例,旨在将知识产权法保护理念与数据新闻的生产相结合,使得数据新闻能够在数字时代得到更为科学化、制度化、体系化的法律保障.

李思昊、韩雅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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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大学法学院

北京盈科<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

数据新闻 保护模式 知识产权法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

18AFX021

2024

电视研究
中央电视台

电视研究

CSSCI北大核心
影响因子:0.372
ISSN:1007-3930
年,卷(期):20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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