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写算(教育教学研究)2015,Issue(46) :469-470.

论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中“徇私舞弊”的认定

李青
读写算(教育教学研究)2015,Issue(46) :469-470.

论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中“徇私舞弊”的认定

李青1
扫码查看

作者信息

  • 1. 湘潭大学法学院 湖南 湘潭 411100
  • 折叠

摘要

“徇私舞弊”是否应成为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的必要构成要件,自该罪成立以来一直饱受争议。本文从“徇私”、“舞弊”的内涵出发,阐明两者的关系及字面含义,然后再列举两者在理解中出现的分歧,最后在立法中建议将“徇私舞弊”从本罪剔除,直接以“故意不移交刑事案件罪”命名本罪。

关键词

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认定/立法/完善

引用本文复制引用

出版年

2015
读写算(教育教学研究)
荆门市教科所

读写算(教育教学研究)

ISSN:1002-7661
参考文献量1
段落导航相关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