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警察学院学报2024,Vol.38Issue(4) :90-99.

反有组织犯罪中财产核查的考察与适用——以《反有组织犯罪法》第27条为中心

李祥
福建警察学院学报2024,Vol.38Issue(4) :90-99.

反有组织犯罪中财产核查的考察与适用——以《反有组织犯罪法》第27条为中心

李祥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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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法学院,北京 100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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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21年12月通过的《反有组织犯罪法》第27条确立了财产核查制度.作为《反有组织犯罪法》的一项重要制度创新和反有组织犯罪中的一项特有制度,财产核查制度在多方面具有特殊性,其包括财产查询和财产处置两大类措施,都属于行政处置措施,其中财产处置属于行政强制措施,财产查询属于国家机关处理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财产核查有利于扩大侦查视线,打击有组织犯罪,并及时挽回被害人的财产损失,应当进一步明确财产核查的适用范围与适用条件,完善审批及实施程序,在实践中平衡好公权力行使和私权利保障之间的关系,推进反有组织犯罪工作的深度开展.

关键词

财产核查/有组织犯罪/财产查询/财产处置/财产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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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年

2024
福建警察学院学报
福建警察学院

福建警察学院学报

影响因子:0.27
ISSN:1674-4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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