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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不具加害故意的商标在后使用人的利益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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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工商总局商标注册便利化改革方案的推进,商标检索盲期进一步缩短,纯粹讨论商标在先申请人与完全善意的在后使用人间利益如何平衡,已无过多空间.然而,对虽不具有完全的善意、但也不具加害故意的在后使用人之利益当如何保护,仍有进一步深入之必要.从企业风险防控角度切入,先通过排除商标在后使用人的加害故意降低赔偿风险;再利用拒绝侵权禁令救济制度实现商标继续合法使用;最后嫁接商标共存合作模式,或可实现双方利益之共赢.

田明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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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大学 湖南湘潭411100

加害故意 商标使用 利益平衡

2020

福建质量管理
福建省质量管理协会

福建质量管理

ISSN:
年,卷(期):2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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