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质量管理2020,Issue(4) :182-183.

夫妻一方擅自转让股权产生纠纷的法律适用

刘雯
福建质量管理2020,Issue(4) :182-183.

夫妻一方擅自转让股权产生纠纷的法律适用

刘雯1
扫码查看

作者信息

  • 1. 中央财经大学 北京 100081
  • 折叠

摘要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内,对于夫妻一方擅自与他人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的效力认定以及如何适用法律的问题在实践中存在差异.《公司法》和《婚姻法》基于不同的立法目的,在利益保护方面的侧重点并不一致,法官在具体适用时所依据的法律不同则会导致判决结果的差异.股权不同于一般的财产权,在兼顾公司和股东利益以及维护夫妻另一方权益的前提之下,考虑到股权的特殊性,对于股权转让协议的效力问题仍有待商榷.

关键词

股权/夫妻股权纠纷/法律适用/公司法/婚姻法

引用本文复制引用

出版年

2020
福建质量管理
福建省质量管理协会

福建质量管理

ISSN:
参考文献量15
段落导航相关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