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质量管理2020,Issue(4) :220-221.

无权代理人责任范围研究——以法规目的为视角

吴筱筠
福建质量管理2020,Issue(4) :220-221.

无权代理人责任范围研究——以法规目的为视角

吴筱筠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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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华东政法大学 上海 20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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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无权代理人责任问题素有争论.《民法总则》 规定无权代理人的责任性质为无过错责任,但未明确其责任范围.欲明晰无权代理人之责任范围,尚需探寻法规目的.保护善意相对人之目的学说无法得出无权代理人应承担履行责任的结论,该项责任实际来源于立法者对无权代理行为的否定.由此,可进一步分析无权代理人的过错因素对其承担履行责任的影响.

关键词

无权代理人/履行责任/法规目的/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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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年

2020
福建质量管理
福建省质量管理协会

福建质量管理

ISSN:
参考文献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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