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质量管理2020,Issue(9) :206-207,156.

个人破产制度下的利益平衡法律问题研究

金晶
福建质量管理2020,Issue(9) :206-207,156.

个人破产制度下的利益平衡法律问题研究

金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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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湖南工业大学 湖南株洲41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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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建立个人破产制度最重要的是考虑相关主体的利益平衡,要充分考虑破产人的利益,以及债权人和公众的利益,公平地将财产分配给所有债权人.为了避免“不公平”判决可能引起的问题,本文在研究个人破产利益平衡法的基础上,参考世界各国的个人破产立法,再结合我国现实情况,建立适合中国国情的个人破产利益平衡制度,使作为平等经济主体的个人和法人得到平等的法律保护,以弥补民法和民事诉讼法的不足,使因激烈的市场竞争导致企业倒闭或自然灾害而负债的诚实善良的个人,免除无法偿还的沉重债务,拥有一定生活保障.

关键词

个人破产/利益平衡/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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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年

2020
福建质量管理
福建省质量管理协会

福建质量管理

ISSN:
参考文献量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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