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质量管理2020,Issue(10) :205.

我国船舶油污损害强制责任保险存在的不足

李忠静
福建质量管理2020,Issue(10) :205.

我国船舶油污损害强制责任保险存在的不足

李忠静1
扫码查看

作者信息

  • 1. 上海海事大学 上海 201306
  • 折叠

摘要

建立油污损害强制责任保险制度对受害人损失的填补、 加害人压力的减轻具有重要意义,但是我国的油污损害强制责任保险制度与国际公约相比尚有距离,本文重点分析我国油污损害强制责任保险存在的问题,包括从宏观角度而言缺乏专门立法、现有规定较为零散,缺乏操作性;对于强制责任保险监督力度薄弱,无法发挥其真正的功效.从微观角度而言对直接诉讼规定尚不明确,在一定程度上具有歧义;且关于船舶吨位的划分也不尽合理等.

关键词

油污损害/强制保险/海洋环境

引用本文复制引用

出版年

2020
福建质量管理
福建省质量管理协会

福建质量管理

ISSN:
参考文献量1
段落导航相关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