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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制度研究
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制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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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摘要:
知识产权的客体是无形的,所以知识产权侵权责任承担也以赔偿为主.赔偿功能的有效运行需要恰当的赔偿原则和计算方式.目前的补偿性赔偿方法无法威慑侵权人,也使得权利人无法有效的得到救济.引入惩罚性赔偿是大势所趋,补偿性赔偿和惩罚性赔偿承担的任务不同,前者主要适用于事后的救济,后者则是侧重于事前的预防和威慑.法定赔偿已经具有一定的惩罚性,因此不能作为惩罚性赔偿倍数的计算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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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丁维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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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南京理工大学知识产权学院 江苏 南京 210000
关键词:
补偿性赔偿
惩罚性赔偿
恶意情节严重
出版年:
2020
福建质量管理
福建省质量管理协会
福建质量管理
ISSN:
年,卷(期):
2020.
(11)
参考文献量
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