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尤其是 《预算法》 修订以来,各级政府对地方政府的实际债务规模、 债务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债务化解等问题的关注逐步提升,这就需要审计部门在债务管理中发挥更重要的作用,地方审计机关认真落实中央政府债务管理使用相关决定部署,围绕地方中心工作,按照地方党委、 政府的要求,以及审计署的统一部署,对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情况、 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等,先后开展了多次地方政府性债务审计工作,同时每年在财政预算执行等审计项目中,抽查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管理使用等方面的情况,通过揭示地方、 部门、 单位债务管理、 地方政府债券资金使用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的提出审计建议,有力促进了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相关政策措施落实、 资金规范使用,积极推进债务管理规范高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