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质量管理2020,Issue(14) :211-212.

论我国个人破产免责制度的构建

朱聪敏
福建质量管理2020,Issue(14) :211-212.

论我国个人破产免责制度的构建

朱聪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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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信息

  • 1. 西南石油大学 四川 成都 61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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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免责制度是个人破产法的核心,该制度的建立和兴起标志着现代破产法的发展.个人破产免责制度旨在保障诚实的债务人在破产清算或破产程序终结届满一定期间后未来的财产和收入不再受债权人追索.我国当前正在研究推进个人破产法律制度的建立,从域外个人破产法发展进程来看,有必要将免责制度纳入个人破产法的立法范畴,这不仅符合我国法治建设的发展趋势,而且有利于解决当下"执行难"等现实问题,并且我国也已经具备了建立个人破产免责制度的社会基础.因此,在我国贫富差距日益拉大和一带一路境外个人投资日益兴起的背景下,应从建立相应配套制度、 完善相应法律保障机制、 开展人才保障政策等方面构建个人破产免责制度.

关键词

个人破产法/免责制度/余债免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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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年

2020
福建质量管理
福建省质量管理协会

福建质量管理

ISSN:
参考文献量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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