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年来浙江破产案件数量持续平稳上升,但中小企业重整案件数量较少.中小企业重整存在的主要问题包括与企业及其经营者自身相关的问题、重整实体以及程序方面的问题等.传统的重整模式与中小企业重整的需求并不适配,应当根据陷入困境的中小企业特有的人合性强、重整资产少、谈判力弱等特征,对中小企业重整中的实体、程序及相应的配套机制一并进行探索和改革,简化重整程序,提升重整质效,力求构建一种更具可操作性和能够激发制度活力的中小企业重整新模式,完善中小企业市场化重整及相关退出机制,营造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良好环境.
基金项目
中共浙江省委政法委员会、浙江省法学会2022年度法学研究重点课题(2022NC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