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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数据市场竞争秩序的司法规制路径——保护数据权益与促进数据流通并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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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是数字经济的关键生产要素,其在经营者竞争优势的形成与增强中的作用日益显著.随着市场主体之间的"数据之争"愈演愈烈,如何维护数据市场公平竞争秩序,推动我国数字产业高质量发展,成为司法亟需回应的现实命题.面对数据市场竞争中的多元利益交织,有必要树立秉持保护数据权益与促进数据流通并重的司法理念,并通过反不正当竞争法与反垄断法的协同共治,构建一套既可实现数据权益保护、亦可促进数据流通的规范适用体系.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三庭课题组、张晓津、张璇、储洁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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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三庭

数据 权益保护 开放流通 反不正当竞争 反垄断

2024

法律适用
国家法官学院

法律适用

CSSCICHSSCD北大核心
影响因子:1.116
ISSN:1004-7883
年,卷(期):2024.20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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